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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法院与区消委会共同签署《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2-12-09 10:32:32 打印 字号: | |

10月27日,渝中法院与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签署《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合作协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化解消费纠纷协作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推进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消委会副会长刘卫,区消委会秘书长艾润菁,渝中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彩霞,立案庭负责人等参加工作联席会。

工作联席会前,渝中法院对16件消费者起诉重庆某母婴护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集中宣判,依法支持了消费者的诉求。区消委会作为支持起诉方,与消费者一起参加庭审。

工作联席会上,渝中法院与区消委会就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共同签署了《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合作协议》,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消委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形成人民法院组织指导、消委会参与调解的消费纠纷协作模式,力争实现从源头上预防消费纠纷、减少诉讼增量,从实质上公正高效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长远上净化消费市场、优化消费维权法治环境的治理效果。渝中法院同时现场将部分消费纠纷委托区消委会开展调解,积极推动更多纠纷诉前化解。

刘卫副会长表示,近年来,区消委会通过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与事后维权的方式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化解纠纷在职能上形成优势互补。区消委会将通过与渝中法院共同搭建的诉调对接平台,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推动区消委会在化解消费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

李彩霞主任表示,今年区法院消费纠纷收案减少,离不开区消委会诉前解纷功能发挥,下一步,区法院将与区消委会从三个方面加强合作:一是积极拓展诉调合作空间,充分运用覆盖渝中全域“云上共享法庭”开展“线上+线下”的诉调对接,以示范判决带动类案非诉化解,实现“一案精审,多案共赢”。二是着力打造工作特色亮点,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打造调解典型案例,积极探索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新举措。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车载便民法庭”等形式,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提升宣传力度,为消费者纠纷诉源治理保驾护航。

渝中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消委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渝中法院将以此次合作协议为契机,充分运用已经出台的政策、搭建好的平台、建立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广度和深度,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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