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重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尺寸链计算及公差分析软件的研发和销售。其研发的具有独创性并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尺寸链计算及公差分析软件”产品从开发完成至今,已经广泛应用在国内众多大型军工、汽车、通信、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企业,在行业内享有极高的声誉和知名度。2015年7月,该公司印制了4000册《尺寸链计算及公差分析软件宣传册》(以下简称宣传册),2018年1月29日,上述宣传册取得版权登记。
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注册成立,为介绍其研发的尺寸链仿真计算软件,在宣传该软件的QQ群上传了一份PDF文件,该文件使用了与上述宣传册中相同的尺寸链图。该公司还在其网站发布文章,文章文字内容与宣传册中部分文字内容完全相同。
重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上传的PDF文件及发布的文章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请求判令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重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宣传册中的文字内容着重体现了用户使用软件后的实际应用效果,尺寸链图是根据客户提供的部件结构图绘制,非该行业公有领域的通用图形,二者均具有独创性,系计算机软件以文字和图表形式呈现的智力成果,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同行企业,在宣传、介绍本企业同类型软件的文档中,使用了与宣传册相同的文字、尺寸链图,抄袭了重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软件相关智力成果,侵犯了重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宣判后,双方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重庆法院保护重点民营工业软件研发企业智力成果,助力创新驱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原告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行业内享有极高的声誉和知名度,人民法院以独创性作为认定作品的实质性考量要素,认为涉案工业软件相关文档中的文字、图形应当依法受到保护,责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有力打击了恶意侵害著作权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实现重庆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