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再创佳绩,近日,共青团渝中区委对2018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我院团委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第三团支部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审管办(研究室)徐婉馨同志获“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民一庭张强同志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执行局张硕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018年,我院团委在院党组和团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院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法院改革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为渝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全力建设政治素养好的责任型团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团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团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兑现“三个确保”。二是突出抓好思想建设,全力建设学思践行好的效能型团委。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定期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三会两制一课”定期讲团课,全年累计开展学习32次,较去年增长42%。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充分利用“渝中法院团委”微信群,讲好团委好故事,传播团委正能量。三是突出抓好组织建设,全力建设特色亮度好的品质型团委。做大做强青年干警沙龙、社区法官活动、书香法院讲坛、办案技能竞赛、青年导师制度“五大特色品牌”活动,持续增强团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积极争取团区委领导,选举新一届院团委班子,配强配齐团支部干部,团员干部117名,占比29.5%。四是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全力建设勤政廉政好的协作型团委。严格落实院党组“六个结合好,不做六种人”要求,努力做新时代好青年。坚持全面从严治团,践行“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培育优良的学风、先进的思想作风、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审判作风、强硬的执行作风、温馨的接待作风、健康的生活作风和清正的廉洁作风。